美國凱里和巴爾夫婦,一年前租下波士頓一間公寓,月租約一萬九千五百港元。由於波士頓地價昂貴,他倆還將住所改裝成辦公室,睡覺和工作都在屋內。
但這對夫婦經常「煙不離手」,住在樓上單位的太太投訴,他倆不停吸煙,令她留在屋內一小時就像坐在酒吧,一屋煙霧瀰漫,她更擔心「二手煙」影響四個月大嬰孩健康。
凱里和巴爾夫婦反駁說,他們入住首四個月都沒有人投訴,現在才有人投訴,可能是因為大廈通風系統太差。但房東的代表律師說,以往都有住客是煙民,但告上法院還是首次。
法院最後下令夫婦要在本月底前遷出公寓,但二人準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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