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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傷行家鳳姐禁入尖沙嘴

蘋果日報 2006/08/04 00:00


【本報訊】40歲「鳳姐」徐小蓉疑因爭客問題,涉於本月1日在尖沙嘴天文台道一大廈內用玻璃杯擊傷一名行家背部,須縫20針,被控一項傷人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獲准保釋外出,但其中一項條件是不准她踏足尖沙嘴區,如她乘搭地鐵經過尖沙嘴時不准踏足月台半步。被告徐小蓉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本月25日再提訊,她准以現金5千元保釋。
案件編號:KCCC457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