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擬在瑪麗、瑪嘉烈、威爾斯及伊利沙伯四間公立醫院設私營藥房,該局發言人稱,目前只是「初步方向性探討」。消息人士說,有關構思主要是病人組織及消費者委員會推動。前者指病人不易在私營藥房買到所需藥物,也擔心職員賣錯藥或私自改售其他藥物;後者則相信醫管局會較市場為低價格賣藥給病人。
消息人士稱,公立醫院私營藥房的服務對象只限於領有公立醫院或診所藥單的病人,私家醫院或診所病人不可到來買藥,且限售五類藥物(見表)。
醫管局並盼趁此增加收入來源,但消息人士說藥廠擔心會招來私家醫院及診所的不滿,拒絕以成本價賣藥給醫管局。但由於有經濟困難病人可免費得到所需藥物,醫管局有權以成本價續向藥廠買藥給他們,故若落實有關計劃,日後醫管局向藥廠買藥時將面對一藥兩價,恐怕造成行政混亂。
一間藥房職員劉先生強調「多個競爭梗係唔好,同我哋做埋同一樣嘢,變咗擾亂個市。」
病人互助組織聯盟主席張德喜認為有關建議對病人有利,「有病人聽到有假藥、水貨,唔敢食啲藥,有啲問題藥房職員又未必解答得到。」中大藥劑學院教授李炯前贊同有關計劃,但他認為局方應以公私營合作方式運作,以免被人質疑利用公帑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