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林卓廷(圖)反對當局建議修訂,指要求反對選民登記市民負上舉證責任,對一般市民不公道,因普通人根本沒有人力和資源,亦不可能有搜證權,更加沒資料去核證選民登記冊。不過民建聯周浩鼎支持建議,更以民主黨尹兆堅亦在前年區選中,被指濫用反對機制為例,認為相當部份反對舉報最終不是撤回就是證明不成立,另一民建聯成員張國鈞接力批評指,現時提反對的人無任何成本,當局應訂立機制,懲處濫用制度的人。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陳岳鵬強調現行制度中,審裁官會講明提出反對人士需有一定理據,不能單憑臆測,而當局建議的修例只是進一步列明反對者的舉證責任,即需提出充份理據和足夠資料,並非要反對人士提出毫無疑點的證明。陳亦不同意加入針對反對者的罰則,認為選舉事務處已能處理瑣碎無聊的反對。
另外,民主黨黃碧雲在會上要求委員會開會討論政協副主席董建華,被指放話中央不會任命曾俊華事件,認為有干預選舉之嫌,但遭建制派反對。陳岳鵬只重申當局一貫做法是不回應揣測性報道,委員主席廖長江以下周立會會議有相關質詢為由暫不開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