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楊雲峯表示,法庭只能考慮控方提供的證據,內地證人口供沒呈堂,不影響法官判案。
據了解,來自貴州的鄭興旺任職化工原料供應商,其兄為公安。深圳法庭的案情指出,在案發前鄭興旺曾經在深圳與其他同黨開會,商討來港犯案。
被視為主謀的猶敦魁曾一度否認是主謀,反指他只是按鄭指示行事,惟猶敦魁稍後突然直認是主謀。同案其他被告也自稱待羅君兒不薄,如王譽錕與羅談愛情、人生觀,安慰她到自己也想哭;熊登輝稱羅君兒向他分享人生經歷。
另根據昨本港庭上案情,本港警方及內地公安部門,在去年6月至今年3月,先後在馬鞍山茅坪、內地尋回2,789萬元贖金,同時在茅坪發現以竹搭建的藏身處。
警方及後在尖風山找出當日藏參的帳篷、寫下羅父羅家駒手機號碼的簿、食剩的飯盒等等。案中只餘11萬元未能尋回,據了解,尋回的贖金現在仍然未歸還事主。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