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stafa Akkoyun(51歲)否認於前年11月15日在尖沙嘴重慶大廈一間賓館強姦女事主X。他被捕後稱在事主家飲茶聊天,X睡着後他便離開。然而法醫驗出X的私處沾有被告精液,辯方昨承認兩人曾經性交,但稱X同意。
X昨以普通話作供,透露從事美容業,在內地育有一名女兒,前年11月6日來港,不久後便因自殘被送院,至14日出院。她隨即找朋友到尖沙嘴飲酒,喝至爛醉要再度送院,凌晨時分出院,她當時仍未酒醒。
控方開案透露,被告透過微信約會X,X最初不願但被告堅持,兩人最終在X住所見面。X不久後睡着了,醒來看見被告赤裸睡在身旁,開始強抱和強吻X。X叫「no」和「out」,但被告沒理會,更沒用安全套下強姦了X。X待被告離開單位後便報警,又發短訊怒斥被告「你不可以因為喜歡我就搞我」。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00/17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