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句話說,「選舉主任根本唔可以單憑你有簽定冇簽確認書,就話畀定唔畀你參選,即係話唔係一定要簽份確認書先有得選」。
更大問題是,這份確認書根本不能阻止港獨人士參選,昨日就有泛民中人問馮驊,假如有人簽了確認書,等他們候選人身份確認後,才公開宣傳港獨政綱,選管會又可否取消候選人資格?據知馮驊當時也沒有一個明確答案,「即係話就算簽咗(確認書),事後先以港獨政綱參選,選管會都冇符,咁搞呢份嘢為乜呢?」
另一泛民中人更警告,選管會做這份確認書出來,若只是「冇牙老虎」,「咁就不如唔搞好過搞,反而俾本土港獨派拎嚟助選」,反過來說,若選舉主任真的因某個候選人拒簽確認書,不確認其候選人資格,勢必會引發一場政治風波,除了受影響人士必提訴訟,「可能申請禁制令禁止選舉進行」,更加可能變相為本土港獨人士助選,「到時佢哋話為參選決定簽,但又繼續會講港獨,咁又畀唔畀佢選?咁咪即係幫佢哋宣傳拉票?」
周一、三、五刊出
季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