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平等機會委員會控告三名麗晶花園居民,干擾護養院照料員的案件有新發展。平機會昨日表示代表護養院的原告人,成功與其中兩名被告居民達成庭外和解,和解的條件是兩人向原告人作書面道歉。至於餘下的一名被告居民,平機會則強調仍未撤銷入稟,保留追究權利。
平機會在兩個月前,代表五名九龍灣健康中心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護養院照料員,控告麗晶花園三名居民王妙蓮、劉寶琼、胡漢強,涉嫌干擾照料員上下班,又拒絕讓他們取道麗晶花園出入,違反《殘疾歧視條例》,要求三名居民道歉及賠償。平機會發言人昨日不肯透露與哪兩名被告庭外和解。平機會主席胡紅玉在聲明中表示,歡迎案件成功和解,並讚賞原告人的勇氣:「敢於對他們所蒙受的待遇作出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