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爾姆斯被公認聰明透頂,雖然自小內向寡言,不擅交際,愛躲起來打機,生活大致跟宅男沒兩樣,但他心裏潛藏極暴力想法,更把頭髮染成狂亂紅色,向警方自稱是蝙蝠俠的宿敵小丑。但家人最了解他,當乍聞霍爾姆斯是殺人魔時,母親只說:「是他了。」
霍爾姆斯沒有知交好友,幾乎沒有社交生活,總是在家中打機,沉迷音樂遊戲《GuitarHero》。事實上,他在老家加州聖迭戈時也是如此,認識他多年的人說他自小獨來獨往,10多歲時很害羞但有禮,大家也異口同聲說他「非常聰明」。
2006年,他考入加州大學里弗賽德分校(UniversityofCalifornia,Riverside)修讀神經科學,以最高榮譽畢業,可是卻找不到工作,去年到科羅拉多大學丹佛分校(UniversityofColoradoDenver)讀博士課程。但校方指他上月申請退學。家人透露他似乎成績欠佳。
在丹佛,霍爾姆斯沒交上朋友。鄰居和同學都指他性格孤僻,在走廊遇到人也不打招呼,但相當和氣,「不是想像中那種會開槍打人的人」,對於他在戲院大屠殺都感到震驚。鄰居覺得他古怪,家中窗簾從不拉開,也從不開燈,「總是穿迷彩褲和戴帽,常拿着槍和武器盒子出入」,而住他樓下的27歲華裔梁先生說:「沒有人真正認識他。」
他近日有點「反常」,家具搬運工人米切爾稱,霍爾姆斯上周二在酒吧主動跟他搭訕,一起飲酒聊足球。另一名女子說,有次在酒吧點播rap音樂,霍爾姆斯走到點唱機前「對rap作出有種族偏見的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