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上月17日表示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用《社團條例》第8條全面禁止民族黨運作的同時,給予民族黨21天時間,即本月7日或之前提出申述。陳浩天上月27日透過律師要求保安局延長申述期至10月2日,並批評警方花了兩年時間跟蹤、監視民族黨及蒐集證據,而民族黨只有21天時間申述並不公平,要求當局提供監視或觀察他的紀錄等。結果保安局於上月31日決定延長陳的申述期至49天,即以9月4日為限,但拒絕交出陳的監視紀錄。
陳浩天本月15日再要求保安局延長申述期限。保安局前晚回覆傳媒查詢時稱,保安局長考慮後決定延長期限至9月11日或之前,並已通知民族黨。陳浩天至今未尚未表明會否在限期回覆保安局,至截稿前未有回應。
港區人大代表林順潮昨則向傳媒指,防止港獨是國家大方向底線;至於應否收回FCC會址,他指香港是法治社會,需要參考條文才能決定是否值得收回。
■記者呂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