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一:北角一社區慈善機構屬下的長者活動中心,於聖誕節當晚為長者舉行慶祝會,長者活動中心的幹事馬先生,當日致電一家名「永嘉」的運輸公司,租用一部客貨車,將一批禮物送往灣仔合和中心舉行聖誕聯歡會地點,送贈長者。
馬先生說,永嘉當時的報價是車費五十五元,十元停車場費用,停車等候十分鐘,之後等候時間每五分鐘收費七元,其後他們逾時十分鐘,故需付費用合共應為七十九元,但客貨車司機竟收取一百元。
轉停車地須收費
馬先生說:「明明講好價錢,做完先突然加價,由於我急住準備嗰晚嘅活動,惟有畀錢,不過呢啲經營手法好唔啱,而且我哋係政府資助機構,用嘅係納稅人嘅錢,佢咁樣其實就係濫收緊納稅人嘅金錢。」
永嘉運輸公司回應本報查詢時稱,該公司一部客貨車當日曾載運一名乘客及貨物前往合和中心,客人原本指示司機將車停在合和中心皇后大道東門外,到達後卻要求司機駛往停車場。
根據該公司收費指引,在同區多停留一處要加費十五元;而到達停車場後客人將貨物搬上樓再折返付款予司機,一來一回讓司機等候約半小時,因此司機收取一百元費用是合理的。
但馬先生對運輸公司回應極不認同,他說,運輸公司於報價時完全未有向他提過轉換停車地點要收費,至於等候時間則只有二十分鐘,沒有半小時。
投訴二:楊先生早前致電一家名「蘋果」的運輸公司,電召客貨車由機場貨運站運貨前往上水,運輸公司職員報價一百六十四元,不包括過橋費及隧道費,他對價錢沒有異議,因此僱用一部客貨車運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