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昨宣布,全面啓動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工作。為了促進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和合理開發,以及加強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將向煤炭企業徵收上述三項基金。
其中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將按動用(消耗)資源儲量徵收,其中動力煤每噸收5至15元、無煙煤每噸收10至20元,焦煤則每噸收15至20元。今年先依次按14元、18元及20元的標準徵收,以後每年會進行調整。
另外,山西省所有煤炭生產企業,將按每噸10元標準提取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以及按每噸5元標準徵收煤礦轉產發展資金,用於生態環境治理恢復、企業轉產和職工再就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