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被告母親雖患抑鬱,但與兒子關係親密,故知道兒子販毒被捕後感傷心失望,曾與丈夫聯署求情信,提到自己精神負擔重。被告為此感愧疚,故最初不肯認罪,盼能打甩罪名,惟法庭後來裁定他被捕時向警方的招認口供屬自願錄取,被告才改口認罪,但嚴母早於兒子審訊前就已自殺。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感嘆,為人父母最不想見子女作奸犯科,不希望他們走上販毒和加入黑社會之途,在子女出生時,甚至對他們有所期望,但作為子女的,卻從無想過父母為自己取名的意思。陳官指,嚴母的遭遇是件不幸和非常令人惋惜之事,被告應好好自我反省,判入獄19年半。
警方毒品調查科於案發當日在機場客運大樓離境大堂截查被告,在其手拿的白色膠袋及黑色行李篋搜出兩紙盒,各載有一生果盤,後來證實是以冰毒壓製而成,表面噴上漆油的「毒品水果盤」,涉案毒品時值161萬元。
案件編號:HCCC254/16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