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商業小組去年7月,通過給予屋邨街市新租戶最長六個月免租期,以減低空置率,至今已成功租出七檔長期空置的街市檔。房署物業管理總經理嚴家仁指擴大額外免租範圍是希望減低商舖的空置率。房委會屋邨商場現時的空置率約為5%。
嚴家仁指出,舖位的免租期會因應舖位的空置期長短而決定,舖位連續空置兩至三年,可享兩個月免租期;舖位連續空置三至四年,可享四個月免租期;若舖位連續空置四年以上,則可享最多六個月的免租期。為防止免租優惠被濫用,租戶所得的免租期會在三年合約期內分階段實施。不過,全港公屋商戶總會主席陳永成說,免租期太短欠吸引力,建議房署翻新及裝修長年空置的商舖,以吸引新經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