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兇殺人】僱殺手深圳槍斃生意仇家 台商囚終身

蘋果日報 2018/06/10 20:33

台灣殺手買兇殺人

一名60歲的陳姓台灣商人,與大陸谷姓商人疑因商業糾紛,於2012年12月15日僱用台灣35歲殺手郭鎮豪,以送茶葉名義,跨海到深圳槍殺谷男。大陸公安透過兩岸司法互助管道,請求台灣警方協助調查,警方根據茶葉禮盒提繩等證物,查出殺手身份,將郭男拘捕歸案,郭男其後被判16年;而陳姓台商在案發後潛逃出國,他日前被緝拿歸案,台灣桃園地院以殺人罪判處陳姓台商無期徒刑,終身褫奪公權。

判決指出,2012年12月13日陳姓台商和郭男一同搭飛機到深圳,陳並將手槍交給郭男,另致電死者:「我有朋友要見你」;2天後,郭男帶着茶葉禮盒,前往深圳世界金融中心大樓辦公室拜會死者,再伺機行兇。

當晚8時許,郭男見辦公室員工陸續下班,逕自走進死者的辦公室,朝他的右肩、左胸連開2槍,逞兇後,拿了一條白色毛巾蓋住死者臉部,然後搭的士到皇崗口岸的候檢廳,將手槍丟棄在男廁,然後順利搭飛機返台。

大陸公安根據相關物證,查出案件涉及台灣,跨海請求刑事局協助偵辦。台灣檢警從犯案手槍及現場遺留的茶葉禮盒提繩,搜集對比出殺手的DNA,2016年1月將郭男緝拿歸案;通緝陳姓台商,陳姓台商於去年返台被捕,台灣桃園地院以殺人罪,日前判處陳姓台商無期徒刑。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