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田街市經營海味生意的商戶吳先生稱,根據房署規定,街市內應只有三個商戶可經營出售海味行業,但他指街市地下三十一號舖於三年多前開始,除了出售租約指定的蔬菜外,更兼售海味。他雖已投訴多年,但管理公司除了不斷發出口頭或書面警告外,並無作出其他更有力的取締行動。
他稱,三十一號毗鄰的三十二號舖,於月前開業,但同樣兼售海味。「多咗兩間舖爭生意,我間舖嘅生意額低咗成三成有多呀!」
記者現場查證屬實
記者到上址了解,見地下三十一號舖除出售租約指定的蔬菜外,舖內亦擺放各式海味,如花菇、蝦米及臘腸等乾貨;而毗鄰的三十二號舖,除了貨架上有小量的香片及鐵觀音出售外,其餘的貨品均同樣是海味,魚翅、花旗參及花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