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田寮村一名姓胡村民稱,其姓吳的表姨丈於07年8月與一間發展商姓黎的股東簽訂協議,向發展商注資233萬元投資君逸軒興建項目,發展商向吳表示,稍後會將該屋苑銷售金額的百分之十給吳作回報。屋苑於08年中開始發售,胡先生聲稱該屋苑十幢村屋的銷售額約值5,000多萬元,惟發展商一直以各種藉口拖延支付吳的500多萬元回報,胡稱扣除雙方同意的費用後,發展商拖欠吳400多萬元款項,吳遂委託胡代為追討,胡指發展商聲稱「蝕晒錢,冇錢畀」。
此外,據田寮村姓胡村長指,發展商早前亦與該村村民協議,君逸軒的管理權歸該村村民擁有,由村民擔任保安收取每月共18,000元管理費,扣除薪金餘款撥歸村公所。惟村長指,發展商於5月向村民收回屋苑管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