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用法「正不正確」,有時實在很難斷言。從前我跟一位處事非常謹嚴的英國人讀英國文學,她堅持Whatwedon'thavearethenecessarytools(我們沒有的,是必需的工具)一語的are必須改為is,嚴守「代名詞what須配單數形式動詞」原則;但在MichaelSwan的PracticalEnglishUsage裏,你會看到Whatweneedmostofallaresomereallynewideas(我們最需要的,是一些真正新穎的意見)這說法。有些人不接受通俗一點的說法,有些人不接受美式或英式說法,有些人更以個人治學心得為標準說法。這些主觀因素,誰都難免多少受些影響。
至於嘔吐,查第四版LongmanDictionaryofContemporaryEnglishnauseous一字的兩個解釋,你大概就可以明白JamesLance為甚麼認為學生誤用了nauseous一字:(1)作嘔(特別是美式英語用法),例如:Ifeltslightlynauseous(我有點作嘔)。(2)令人作嘔(謹嚴用法),例如:anauseoussmell(令人作嘔的氣味)。
留意「作嘔」說tofeelnauseated絕對正確,例如LongmanDictionary那一句,大可改作Ifeltslightlynause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