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資料顯示,在2015年,申領綜援個案總數為24.4萬宗,受助總人數達36.4萬。社會福利署資料顯示,15至59歲身體健康正常的申請人,若每月工作時數少於120小時,收入亦少於社署所制訂的標準,按社署規定,需要參加「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以增加其受僱機會。
「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分為4個項服務,如為失業綜援申領人提供勞工市場資訊、提供訓練及工作體驗等。另外,申領人必須參與由社署委託非政府機構所營運的相關活動,否則有可能會被暫停發出綜援金。現時,協辦活動的非政府機構共有26個,當中包括救世軍及東華三院等。
■記者曾海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