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昨於記招中形容事件非常嚴重,那些人或已違反簡易治罪條例第23條,即阻撓公職人員執行公務,一旦罪成,每人可罰款1,000元及囚6個月,所以會就事件在立會提緊急口頭質詢,「要知道呢班黑衣人點樣嚟、邊個委聘、權限係點」,並考慮向民政事務委員會發信,認為民政處就今次事件責無旁貸,「(民政局長)劉江華無得走,一定要處理」。
公民黨議員譚文豪斥黑衣人猶如大陸城管,認為建制派若不同意民主派有關選舉主任DQ周庭的議案,可投票否決,不應派黑衣人阻撓開會。
前日被阻開會其間,一度不適暈倒的公民黨區議員黎志強指,在區議會工作30年,第一次面對如此粗暴對待,指前日到會議廳入口出示區議員證件後,黑衣人仍不瞅不睬,其後東區區議會兼民建聯港島區支部主席黃建彬,會議開始前兩分鐘才現身,指議員可入內開會,但多名區議員仍被黑衣人阻撓進入會議廳。黎志強指不排除會報警處理。
另一公民黨區議員鄭達鴻指,黑衣人並非駐守區議會的保安,憂日後區議會討論爭議性議題時,再有黑衣人阻撓開會,形容前日黑衣人所作所為,是東區區議會至今「最粗暴的事件」。
■記者林俊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