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死者案發前已決定離婚

蘋果日報 2005/08/25 00:00


【本報訊】天水圍一家四口滅門死因昨續研訊,天水圍警署助理值日官昨出庭作供,指女死者金淑英為怕遭丈夫毆打,曾到警署要求他派警員陪同返家尋女,他翻查電腦紀錄發現對方曾涉及一宗「普通家庭糾紛」,於是要求她先聯絡社工。另社工指金的丈夫李柏森案發前已決定與妻子離婚。
金曾求警陪返家接女
警長曾令港昨供稱,去年四月十一日,他為天水圍警署報案室助理值日官,中午時分見金淑英在報案室時向她查問,金緊張地表示「想警察派人陪她返屋企,其老公會帶兩個女返大陸,等她以後都見唔到兩個女」,又稱「驚返屋企時老公打佢同傷害兩個女」,金表示有社工跟進其個案,並呈上一張寫有報案號碼的紙張,他翻查電腦紀錄,金的丈夫曾報失妻子,紀錄又指兩人發生爭執後金意外受傷,曾稱「當時睇過只係一單普通家庭糾紛」。
曾令港續指,他意會到金淑英希望警員陪同她回家接女,並將女兒帶往庇護中心,遂要求她聯絡社工,但金淑英當時未能找到對方。
夫指妻誣陷侵犯女兒
香港國際服務社社工陳凱欣(譯音)昨表示,去年三月八日初次接見金淑英夫婦,氣氛和睦,三月十五日兩人表示相處良好,但至三月二十九日,李柏森決定與妻子離婚,他不滿妻子誣陷他性侵犯女兒,又曾向入境處職員踢爆兩女並非孖生,導致李被入境處拘捕,加上他認識金一個月後,即被對方帶返四川「迫佢畀錢」,警方代表律師盤問指出,李要求離婚的原因是想與另一名女子結婚,但社工回答指李柏森未有提及。
案件編號:CCDI642-644,705/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