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禁網媒】政府准採訪開4條件 須先註冊編採人員每周更新5日

蘋果日報 2017/09/19 11:19

新聞處網媒

【新增動新聞】
特首林鄭月娥主持行會前主動談及純網媒採訪安排,指近年在網上發放新聞的發展迅速,幾乎所有報紙、電台、電視台都有網上新聞平台,亦有不少只在網上運作的媒體,她指隨網媒日漸普及,政府一刀切不讓純網媒採訪政府活動和記者會的做法已不合時宜,申訴專員過去亦發表報告建議政府盡快檢討,故上任後已要求新聞署用開放包容態度,盡快設立機制,讓純網媒進場採訪政府活動和記者會。
林鄭指,新聞處已完成有關研究,就純網媒採訪提供一套合理、公平、可行的申請機制,新聞處在決定機制前,曾參考世界其他地方,以及一些國際機構做法,亦就機制與5個主要業界組織溝通,包括記協、新聞行政人員協會、香港報業公會、香港新聞工作者聯合和攝記協,指上述組織大體上都認同,開放予純網媒採訪政府活動已是大勢所趨,不過在具體細節上,傳統媒體有不同意見,她希望傳統媒體能接受政府做法。
她網上發放訊息門檻較低,社會和業界對於純網媒亦未有一致清晰定義,新聞處現時提出的申請機制,目的是要確保採訪和報導政府新聞的專業性,指可以進行採訪的傳媒,都必須要以定期採訪,或向公眾報導原創新聞為主的真正大眾新聞傳播機構,新聞處會在新機制運作6個月後作出檢討。林鄭又指,聽到有傳統媒體擔心,若容許純網媒進入政府場地採訪,會變成「攤薄」發問時間,所以她已要求自己和司局長,以後開記者會時,都會適當地延長記招時間,新聞處會稍後會公佈申請機制詳情並開始接受申請。
新聞處其後公佈,一般而言若純網媒屬真正的大眾新聞傳媒機構,並定期採訪及向公眾報道原創新聞為主,便可申請成為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登記用戶,以收取政府發出的新聞稿及採訪通知。申請機構必須符合4項條件,包括提交申前3個月定期於網上報道新聞的證明、每星期最少五日更新其新聞平台、最少有一名編輯和一名記者並跟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冊。
新聞處稱,有關新安排將試行6個月後再檢討,又警告若傳媒代表在政府活動場地進行非採訪活動、作出不當行為,包括使用粗言穢語、擾亂活動秩序或進行示威等,政府或會暫停、甚至撤銷該傳媒機構的進場採訪資格,以確保其他媒體的採訪不會受干擾。
政府新聞處網頁: http://bit.ly/2f7ix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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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柏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