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暫毋須答辯,他聽畢繙譯員宣讀控罪後,點頭並以平淡聲線回應明白,繼而留心聆聽主控官、律師與裁判官的對話,表現冷靜,毫無懼色。被告及後由庭警押離犯人欄時,回頭望向公眾席上前來旁聽的男女親友,並以眼神及「唇語」作溝通。
主控官向法庭申請案件押後,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又得悉被告沒有申請保釋。代表律師表示同意,並指被告有一名泰國籍妻子及兩歲大兒子,而妻子不懂廣東話,盼可安排社署向她們提供援助。
裁判官最後頒令要求社會福利署派員接觸被告的家庭,以提供協助。
案中受害少女陳家恩於上月21日在銅鑼灣怡和街的電訊公司下班後,疑遭人駕車接載至青衣青康路時,雙方發生爭執,她被人扼頸窒息死亡。
陳女的家人在她失蹤一日後報警,警方調查後拘捕被告,隨後在落馬洲牛潭尾山邊一排水渠道尋回失蹤10日的陳女屍體。
案件編號:TWCC2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