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稅務總局規定,股東須繳納20%紅利稅,但06年6月起對個人投資者減半徵收。中證監上周五為鼓勵投資者作長線投資,曾呼籲上市公司明確派息政策,並提高申請再融資的3年累積派息門檻,現再向有關部門爭取取消紅利稅,被市場視為上周救市政策的延續。
收市後,上交所及深交所配合中證監的大股東增持新規定,發佈相關通知,要求持股三成以上並擬在未來12個月增購不超過2%股權的大股東與一致行動人士,在首次增持發生當日,須發出通告,通知市場增持詳情,及是否有後續增持計劃;增持者亦應在通告內承諾,在增持期間不會作出減持,而在往後累計增持1%的,應再發通告知會市場。
此外,兩交易所要求大股東在公司公佈業績前30日、盈警盈喜發佈前10日內,以及可能對股價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日或決策過程中,直至作出披露後兩個交易日,不得增持公司股份。此外,若大股東在最後一筆增持起計6個月內賣出,或賣出後6個月又買入,則由此所得收益須撥歸上市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