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依次為四名警員趙廣林(54歲)、賴福康(48歲)、傅裕文(36歲)、張子健(28歲)及潛逃的無業男陳少寶(39歲)。他們被指於去年5月2日至7月10日期間,連同王偉軍及「Eddy」犯案。據悉,陳負責「睇場」,王是卧底探員的「保家」,Eddy則負責安排假賭客。四警已被停職。
五名被告協調及安排去年6月22日在荃灣德豐工業中心某單位執行事先佈局的掃蕩行動,在展開行動前藏起處所內的非法賭博工具,然後將一些物品放在單位內,並安排四人假扮賭客;事後又促致編製多份內容不準確的調查報告。
案件編號:WKCC412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