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大律師指,死者家屬也可透過死因裁判官,要求警方交代案件調查進度、提供死者的解剖報告等,以便家屬徵詢法律意見。至於遺屬需時多久才得知會否召開研訊,該大狀表示要視乎案件的複雜程度而定,若牽涉一定數量的證供,則須等候數年;較簡單的案件可在一年內有決定,死因裁判官亦會決定須否會同陪審團進行研訊。大律師亦指,家屬如不滿裁判官拒絕召開研訊的理由,可提請司法覆核。
早前有網民稱,事發前不少人曾到現場要求協助,當中包括社工及輔導員,但警方稱有談判專家在場而拒絕,而立法會議員鄺俊宇亦只能在對面馬路用揚聲器呼籲梁凌杰下來。
■記者鄭語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