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山殮房職員拒出遺體 家屬被迫取消喪禮
遺體殮房喪禮
一名長者逝世,遺體被停厝富山殮房,偏偏負責領取遺體的死者家屬中風入院,透過社工向殮房查詢代領手續,然後其他親屬帶同辦事人的醫生紙,以及證明代領者與死者關係的出世紙前去辦理;不料一名殮房職員聲稱不懂得處理代領文件,拒絕代領遺體,結果喪禮被迫取消,無法送死者最後一程,痛上加痛。
有關事件最近在fb傳出,內容指有負責領取遺體的辦事人(死者胞弟)早前因中風入院,其他家屬遂透過社工向殮房職員詢問如何代領遺體。職員曾回覆指,代領者只需帶同辦事人的醫生紙以及證明代領者與死者關係的出世紙,便可領取遺體。
最近有fb專頁表示,有長者逝世體被停厝殮房,負責領取遺體的死者家屬中風入院,需透過社工查詢代領手續,豈料殮房職員聲稱不懂得處理代領文件,拒絕代領遺體。
辦事人遂着外甥(死者兒子)在喪禮當日(13日)早上9時許,帶齊兩份文件到富山殮房準備代領遺體,豈料一名殮房職員指他不懂得處理代領文件,拒絕讓家屬代領遺體。家屬曾向職員表明,他們是根據之前殮房職員的指示才會帶備文件代領遺體,同場的殯儀公司職員亦提議該名殮房職員可通知主管以作協調。
不過,該名職員指整個富山殮房只有他一人工作,重申家屬的手續並不合乎規矩,故不能安排代領,更堅持要原來的辦事人親自到殮房領取遺體。家屬與職員爭論多時仍然不果,甚至一度嘗試趕回醫院安排仍然抱恙的辦事人提早出院。但殯儀公司最後在約12時半收到家屬通知,指要取消喪禮。
發帖者十分不齒該名殮房職員的行為,因家屬不但需另行安排日子辦喪事,當日的喪禮用品更因不可退錢而被白白浪費,「因為一個X頭,導致先人不能如期辦事及令家屬損失慘重,呢種人我真係真心祝福你出入平安!」
家屬與職員爭論多時無果,但殯儀公司最後在約12時半收到家屬通知,指要取消喪禮。
記者周日(14日)到富山公眾殮房,欲了解日前是否則發生不能領遺體事件,殮房職員回答表示,當日沒有上班,亦未有聽同事交帶過事件,「因為我哋係輪班,我唔清楚亦無聽同事有講低過,建議可以等辦公時間直接聯絡返寫字樓職員。」
記者向該名職員查詢,有關認領遺體流程,他開宗名義表示只有「領事人」有權領取遺體,「我哋淨係認返辦事人。」他強調此舉是保障辦事人的權利及死者安全,「好老實啦,好多時自稱係邊個邊個,就話要睇要摸,都唔會畀,我哋只會認邊位係辦事人。」
職員又表示,辦事人的角色要在認屍時決定,一旦出現變動,就要交由「寫字樓」決定,「其實喺認屍時要決定邊個係辦事人,可以係好多個人,但通常都係一個,要同寫字樓職員溝通,亦都可以決定由殯儀商代領。」
雖然如此,萬一辦事人在領遺體前不幸入院或身故,那遺體應當如何處理?職員表示要與「寫字樓」的人傾,所謂酌情權,都只有寫字樓職員有權利,他無奈表示:「你諗吓星期日喺呢度返工嘅員工,都係低級職員。」
可是「寫字樓」辦公時間是星期一至五,若突發事件發生在周六日,可如何應對?該職員坦言說,「緊急事真係難啲,可嘗試幫你打電話問吓,可能要寫字樓嘅人聯絡警察,再由警察去找先人家屬處理。」
記者向殯儀業內人士了解,他表示公眾殮房係嚴格好多,因避免發生領錯遺體事件再發生,亦能避免一些家屬紛爭,出現爭屍情況,故職員只會認定辦事人去認領遺體。
記者翌日再到殮房了解,富山殮房主任指最穩妥的方法是先通知警方,聯絡當時找家屬認領遺體的警員,其後再聯絡殮房,核對文件便可以更改辦事人的手續。
衞生署就事件回覆稱,一般而言,若負責領遺體的辦理人因突發事故未能出席,家屬可於周一到周五辦公時間內帶備有效文件,例如醫院信證明、以及新代領的辦理人之出世紙證明等,向殮房主任申請更改辦理人。
根據紀錄,在上星期六(3月13日),有關死者的家屬到富山殮房表示需即時申請更改辦理人,但因當值人員未預先收到有關通知,因此未能於當日安排更改辦理人。死者家屬今日再到富山殮房申請更改辦理人,而殮房主任亦已批准其轉換辦理人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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