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陳學石為香港居民,從事飛機維修零件生意,答辯人為荔枝角收押所總監督及美國政府。陳學石被指於06至07年間,將空軍戰略性物資,包括顯示儀器,從美國出口到大馬,違反美國武器出口管制的條例,又涉嫌走私及洗黑錢8.3萬美元(約64萬港元),但涉案物資最終未有成功運往大馬。陳被美國通緝,港府在美國要求下,去年8月將陳拘捕還柙。裁判官文偉新於去年10月14日下令將陳引渡回美國。
代表陳的資深大律師昨指,走私案證人早前在美國服刑後被遞解出境,現身處大馬,根本未能確定他是否能出庭作供,港府將陳還柙及引渡到美國屬非法,要求法庭將陳釋放。
案件編號:HCAL1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