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深夜十一時許,前妻雷婦上門表示要帶謙仔去吃消夜,楊認為時間太晚而拒絕,不肯開門並叫前妻離開。雷婦吃閉門羹後情緒激動,把大門踢開直闖入屋。雷婦在場大吵大鬧,又指摘前夫新歡趙婦經常折磨其子,謙仔被驚醒後嚎啕大哭,趙婦掌摑他,雷不堪愛兒被打報警。
警員調查後,謙仔由到場姊姊陪同送院,謙仔的姊姊透露弟弟經常遭後母刻薄,迫做家務,一旦被發現躲懶或手腳稍慢,就會被人搣肉、摑臉及扭耳仔,由於未有造成嚴重傷痕,故弟弟不敢投訴。
警員以涉嫌虐兒及刑毀將一干人帶署調查,經調解後,發現無證據顯示男童經常被虐打,三人亦願意和解,警員把各人警誡一番後,把案件列作糾紛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