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申請平均每年5.7萬宗 議員促變強制

蘋果日報 2021/06/16 16:30

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李家超

兒童被性侵犯,施暴者可能就在左近。警方近5年接獲至少187宗於幼稚園及中小學校園發生的非禮及非法性行為案件。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推行近10年,平均每年處理約5.7萬宗新申請及延續申請查核。有立法會議員促政府將機制由自願改為強制性,並擴大查核範圍,涵蓋現有僱員、自僱人員及義工等。
政府於2011年12月推出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從事與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的僱主,可查核準僱員及續聘僱員有否性罪行的刑事定罪紀錄,但機制屬自願性質,需有關僱員向警方提出申請及同意向僱主披露查核結果。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在立法會回覆議員質詢時表示,由2016年至2020年期間,警方每年平均接獲約5.7萬宗新申請及續延申請查核,但沒有備存申請人獲聘用機構的資料。他又指,自機制推行至今,自動電話系統收到約49.2萬宗成功查核來電,反映機制為僱主提供有效渠道。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查核機制應由自願改為強制性,並擴大涵蓋範圍至現有僱員、自僱人員及義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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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指,若將機制涵蓋現有僱員,有意見認為會引起僱傭問題,也要避免被濫用。本報記者攝

須平衡保護兒童和協助更生

李家超表示,本港總僱員數目龐大,當中涉及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亦非常多,故需按風險和效益處理,循序漸進。李又指,若將機制涵蓋現有僱員,有意見認為會引起僱傭問題,也要避免被濫用;至於將自願改作強制,因涉及立法工作,且要平衡保護兒童和協助更生原則,必須取得社會共識。
議員周浩鼎指,過去有不少不法之徒透過做義工去侵犯兒童,當局應考慮擴大查核機制。李家超指,現時本港登記義工有逾百萬人,有意見反對納入機制涵蓋範圍,因會阻疑義工的參與熱誠,而進行義工活動期間,也有其他人在場監管,作出性侵犯的風險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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