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對沖基金接二連三出事,先是老牌財顧因經營困難而要局部暫停業務,及後旗下銷售的對沖基金爆煲事件進一步曝光,而剛出爐的則是對沖基金經理CharlesSchmitt被揭發挪用旗下客戶資產,並被懷疑以模擬訛稱投資的基金名稱,開設名稱接近的離岸公司,再偽造投資紀錄,騙取託管人向假公司付款。現時事件正由商業罪案調查科及證監會着手調查,正式結果則有待進一步公布。
近期連串問題事件,為市場敲響了警號,喚醒當局有加強監管的迫切性,並關注中介人銷售投資產品的專業操守。據悉,證監會將會巡查10間投資顧問公司,針對他們是否曾向客戶推介投資產品,和有否解釋所涉及的風險,有報道更指業界因此而人心惶惶。
筆者以較為中立的角度來看,是次證監會落地審查,並非全然負面,因可更清晰了解業內的運作,順道蒐集外間的意見,從而作出更全面的立法,增加投資者的保障。
監察環節存有漏洞
提到事件問責方面,業界自有需要反思及重拾外間信心,並認清此次事件只屬基金經理操守問題,而非交易問題所致。不過現時市場的矛頭直指基金公司的內部監控,及前線人員的銷售手法兩方面。然而筆者認為,肇事基金的信託人及核數師也責無旁貸,需對事件作出清楚交代。
有網站報道,指是次肇事的對沖基金乃空殼,根本從未有進行任何投資。由於並非直接投資於上市證券,故不涉及股票實物交收程序,只要基金經理能交出投資紀錄,向託管人及核數師交出投資紀錄便可過關。所以該基金把旗下有實際運作的基金淨資產值及回報表現,套用於肇事基金身上。此報道是否屬實?不得而知,亦有待驗證。惟假設屬實,這是否反映核數師和基金託管人現時的監察環節存在漏洞及疏忽,以致讓一隻空殼基金成功瞞天過海兩年之久,而未能識破騙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