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3歲的女金融經紀未婚懷孕被男友拋棄,最終誕下男嬰,一年後將兒子分別交給保母及母親照顧,兩人先後發現男嬰周身傷,四肢骨折甚至腫脹,女經紀在母親再三要求下才將兒子送院,醫生認為是成人用力搖晃造成,於是報警。她起初向警方稱首次撫養小孩,不懂如何處理兒子傷勢,昨認罪時則稱工作不定時導致有所疏忽。
姓李被告昨承認虐兒罪,她於2016年1月誕子,翌年4月,兒子1歲3個月大時委託保母照顧他一周,保母發現男嬰額頭、胸、背受傷,舉左手有困難,但被告以不同理由拒接回兒子,保母5月3日報警,被告4日後才接走兒子。同年6月被告母親發現男嬰多處受傷,再三要求下被告才肯帶他求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