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聲稱是郭炳江口頭承諾給他每年1,500萬元的顧問費,因郭要求他不要接受電盈行政總裁一職,故郭按電盈的薪酬訂出1,500萬元的金額。許表示沒有向郭還價,但承認電盈主席李澤楷沒有提出確實薪酬。
主控官續問,郭若要諮詢許在政治議題上的意見,其實食一餐晚飯就可以,為何要付出1,500萬元聘請他?許解釋:「郭生要求我同郭炳聯做嘅嘢多過同佢(郭炳江)做。」至於他向郭炳聯隱瞞1,500萬元的顧問費,許否認是「瞞騙、呃」。
主控官認為許是利用職權去換取金錢利益,收受賄款,將私利凌駕於公職之上,違背港人對他的信任,並指許謊話連篇,他是作古仔去保護同案的好友被告,但許全部否認。
另許接受其代表大律師覆問,指若郭炳江未能在2005年6月30日他上任司長前,支付逾千萬元顧問費尾數,許起初說會向特首申報,但後來說「到咗嗰個日子,你唔好畀我喇」,他又澄清任職積金局或司長時,沒遭人利用。
許仕仁已經完成作供,及不會傳召證人。周五將由郭炳江自辯。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