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三子:只想號召少量理念相近及支持非暴力公民抗命的人

蘋果日報 2018/12/05 16:55

佔中案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佔中九子

代表佔中三子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透露辯方案情,指三子的意圖,從不是導致運動升級成實際發生了約80天的佔領,他們並非如控方所指意圖煽惑所有佔領者,只是號召少量理念相近、支持非暴力公民抗命的人,三子不應為後來演變而成的佔領負上罪責。
辯方欲傳召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作專家證人,講述他於2014年佔領期間訪問過2,000名佔領者,結果只有6.5%受訪者稱三子的號召是他們佔領的原因,而85.3%受訪者稱爭取沒有篩選的選舉是原因之一。
官:即使很少人響應也可構成煽惑
法官陳仲衡問調查結果如何協助抗辯,重申即使很少人響應,也可構成煽惑。麥高義同意重點在於被告煽惑的意圖,而非成效;他指三子的意圖只是煽惑認同他們理念的少數人,而身處佔領現場的人,是獨立自主的個體。
麥高義陳詞稱,李立峯的調查結果,脗合三子有限度煽惑的意圖。麥高義指,雖然群眾意見屬於法庭通常不接納的「傳聞證供」,但根據一宗關於商標版權的案例,如果市場調查可反映公眾意見,則可獲接納呈堂。他亦援引1840年一宗刑事案例作支持。
控方: 控罪成立與否與煽惑成效無關
主控官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質疑調查結果不可呈堂,因為控罪成立與否,並非取決於煽惑的成效。佔領者可能有不同參與原因,但即使不是聽從三子煽惑,他們出現也是三子預計得到的。控方又回應辯方案例,指市場調查是聚焦公眾對某一特定議題的意見,但李立峯的調查是統計分析不同人的行動原因,兩種調查性質不同。
代表邵家臻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則指,控方須證明被告有合理期望會出現公眾妨擾。假設被告只有能力煽惑10個人,就不可能構成阻礙,更不是妨擾,所以可以煽惑到的人數與控罪有關。
法官表明需時考慮是否接納李的專家證供呈堂,押後至明日下午裁決。麥高義說除了李立峯外,三子別無其他證供及證人。
【案件編號:DCCC480/17】
記者楊思雅 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