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資料,黃鳳嫺早年在中大取得工管學位及持有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MBA,曾在九龍倉、美國運通及微軟等大公司任職,亦曾擔任中電公共事務經理,至07年加入旅發局;黃鳳嫺現時在旅發局年薪過百萬元,若她過檔消委會任總幹事,月薪等同D3級官員,即154,900元,年薪逾180萬元,統領逾百名員工。
不過,曾與她合作的人,對其評價一般。其中有曾與她交手的旅遊界人士形容,黃處事較按本子辦事,而且開會時亦不太熟文件內容;他又說,黃的職業背景以較保守的商界為主,故覺得黃不太適合任消委會總幹事,「(消委會)前兩任總幹事都好有自己睇法,好『硬淨』;而且面對公眾要反應快,相信佢要唔少時間適應。」旅發局發言人表示,至今未收到黃請辭,而該局一般要求總經理級請辭須三個月通知。
雖然競爭法及商品說明修訂條例已通過、明年實施,惟後者在設冷靜期問題仍有爭議,加上法改會倡引入集體訴訟,先由消費者訴訟開始,故消委會仍肩負多項重任。外界擔心,消委會主席因張炳良任問責局長請辭而懸空,故消委會最高領導將全是新面孔,令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