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三年前,26歲被告梁碩豪被控2016年10月22日在九龍油麻地文匯街某套房單位,作為管養、看管或照顧13月大X的人,故意虐待X,令X受不必要苦楚或健康損害。事後被告被捕,但獲警方批准保釋。X現已四歲半,多份醫療報告指他患上「嬰兒搖晃症候群」,被告再被捕並遭起訴,昨由警車押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
據了解,X母是單親母親,將X交給被告妻照顧。事發時被告與妻育有一名14月大女兒。X到波波池玩耍時表現正常,同日返回被告住處,被告妻為女兒洗澡,被告則為X洗澡,X洗澡後一小時送院,醫生懷疑他患上「嬰兒搖晃症候群」。X現時只對聲音有反應,要別人攙扶才可站立,現住療養院。
被告事後再誕兩名子女,幼子剛滿月,長女四歲、次女兩歲,妻子昨帶同三名子女上庭,長女在公眾席一度向犯人欄內被告揮手。裁判官黃國輝不准被告保釋,指示感化主任接觸被告妻,以了解是否需協助。案件押後至6月22日,轉至東區法院進行交付審訊程序,其間被告還柙。
案件編號:WKCC166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