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W小姐判決引發婚姻條例修訂,近年鮮有談論公共政策的性學界「祖師爺」、創立本港首間性診所的精神科專科醫生吳敏倫再次「出山」,不同意以性別重置手術作為得到婚權的條件,因為最新的研究發現,跨性別人士不一定討厭自己的器官,強迫手術不合理。
吳說,最初醫學界只注意到要求做手術的變性人,「好多人以為變性人個個都好憎自己性器官,但其實唔係,只不過好憎自己性器官嘅變性人會好強烈要求去做」。吳敏倫在70年代成立首間性診所,工作涉及遺傳學、內分泌、社工、律師等多個專業,變性要求嚴格,亦不容許只「做一半」,「當時國際標準好嚴,𠵱家出咗啲新versions(版本),鬆咗好多,如果個病人唔肯做手術,你都可畀個證明佢係變性人」。
當年的團隊陸續退休,剩下現時律敦治醫院外科部主管袁維昌一人,他認為對最近的研究未必有充份了解,「surgeon(外科醫生)唔識呢啲嘢,佢係做手術嗰個之嘛,好多嘢係我哋上面呢堆人整好晒,再畀佢做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