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李韻詩並非註冊護士,2012年10月案發前她已離開DR,其後在周向榮女兒有份投資的美容公司工作,現時休業育兒,仍間中幫周的女兒工作。李稱曾詢問醫生施行CIK療程的意願,醫生均稱願意,而她見過DR醫生製作CIK指引。被告醫生麥允齡指李的說法純屬虛構,質疑李欲幫周向榮辯護,李否認。
另一辯方證人冼嘉麗早前也指次被告陳冠忠多次稱會驗菌,控方昨質疑她意圖淡化事故嚴重性,因她投資美容公司及擔任美容業團體主席,代表業界利益,又視帶她入行的周向榮為恩人。冼否認指控。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37/15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