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騙少女財色兼收 紋身師囚兩年半
蘋果日報 2013/06/24 06:00
性交
勒索
補習
紋身師
紋身師透過社交網站facebook向90後少女埋手,藉詞補習功課,引誘15歲少女到他住所,先游說少女與男友分手,與少女性交後又要求她為他口交。紋身師更「又食又拎」,竟要求少女交出2,000元,否則會找朋友到她的家搞事。
有多次前科的被告陳瑞荃(30歲),承認與未滿16歲少女非法性交及及勒索等三罪,判監30個月。法官指被告在性及金錢上,佔盡受害少女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