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裏有他和我在一起的錄音,錄影,照片、短信等等證據,證明他XX(強姦)了我和玩弄我感情。」化名范艷的發帖者表示,她在2007年7月與劉曉輝相識,兩個月後,劉追求不遂,竟在酒後強姦她,但事後劉跪在她面前聲淚俱下,訴說他婚姻不幸,聲稱早已愛上她,保證會離婚跟她在一起,「我一時心軟,信了他的話」。二人去年共賦同居,其間劉寫下多份會離婚的保證書,「拿自己的父母、孩子發誓」。但劉對離婚一事一拖再拖,因妻子握有他貪污的把柄。
范艷又透露,劉在外面最少還有另外三個情人,兩個是計生部門同事,另一人是女商人。她還稱,早前看到廣東茂名市副市長,遭情婦在網上舉報後受啟發,希望透過這種方式,讓「有關部門能處理這樣的人」。不過,劉妻前日表示,她與丈夫感情很好,「疑有人陷害」。
山東網/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