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讀者張先生,剛於西貢香港科技大學碩士畢業,要搬出大學宿舍,他在校內的告示板,看到一則鴻星客貨車電召中心的廣告,遂依廣告上所刊登的電話號碼,電召客貨車運送行李。雙方議定由西貢科大前往西營盤,費用一百五十元,並無其他附加費。張先生認為價錢合理,決定聘用其搬運行李。
無人知會收附加費
「嗰日架車十一點半到,我明明講咗嚟之前十分鐘打電話畀我,以便執拾物品,但完全無人CALL過我,我邊有時間預備!」張先生稱,由於宿舍距客貨車停泊處頗遠,司機即表示:「呢度用咗十分鐘,我要加番時間。」他當時對司機惡劣的態度仍不以為意。
張先生隨即返回宿舍房間執拾物件,搬上客貨車,結果用了近一小時。他說,當時司機沒作任何表示並開車,開行不久,司機才說已等候一個半小時,故需收取八十元「等候費」。張先生說,全程只有一小時,且事前並無人知會他要收附加費,他認為電召搬運公司刻意隱瞞,坐地起價,故不肯就範。
由於雙方不肯讓步,客貨車抵達西貢井欄樹時,司機建議停車商討,達成共識才繼續行程。他們停車路邊理論,張先生更曾報警求助。
運輸公司敷衍塞責
他說,雙方無法達致協議,司機聲稱致電公司請示後竟表示,「唔做呢單生意」,要求他把行李搬離客貨車,他只好硬着頭皮,將行李搬落路邊再想法子。「擺到一街都係自己嘅嘢,當時我惟有即刻電召其他搬運公司,人哋全程都只係收一百五十五元,完全無其他附加費!」
張先生事後向電召中心投訴,但職員只向他提供有關司機的手機號碼,着他自行聯絡司機。張先生不滿有關搬運公司沒處理其投訴,只敷衍及着他自行找司機理論,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