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工聯會屬會撐警斥新巴車長「時速十幾公里可撞死人」 兩巴工會斥混淆視聽
抗暴之戰新巴工聯會
警方周日(6日)在油麻地彌敦道拘捕一名正在駕駛新巴970號線的車長,三度更改其罪名,昨晚(10日)落案控告「不小心駕駛」。雖然新巴根據巴士行車紀錄(黑盒),已指出涉事巴士事發時時速為10至35公里,但工聯會屬會、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新巴分會代表仍盲撐警方而指控車長,聲稱「時速十幾公里都可以危險、可以撞死人」。新巴及城巴職工會再發聯合聲明,批評有關言論有違專業車長精神、混淆視聽。
周日九龍區遊行期間,警方在彌敦道截停一架970號線新巴,最初指控車長無故響按,其後又改稱車長「快速行駛」,涉嫌危險駕駛,更指車長攜「士巴拿」開工涉藏有攻擊武器。不過,新巴其後已表示,涉事巴士行車紀錄顯示,事發時巴士時速10至35公里;而新巴職工會理事長林錦標表示,車長響按是因見到有人走出馬路。
然而,工聯會屬會、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新巴分會主任陳樹明周三(9日)回應事件時,未有為被捕車長發聲,反而繼續盲撐屢改罪名的警方。陳不但指難以單憑時速30公里就指涉事車長是慢駛,更表示「時速十幾公里都可以危險、可以撞死人」。
新巴及城巴職工會昨晚再發聯合聲明,批評工聯會新巴分會有關言論是有違專業車長精神、混淆視聽,並斥龍運分會提出解僱車長的要求是「落井下石,絕非工會應該做的事情」,新巴及城巴職工會對此表示強烈憤怒。
兩巴工會亦要求警方撤控,並表示會視乎事態發展,再進一步考慮任何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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