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署長劉明光指出,該署曾就一宗遲交個案罰款,涉及款項若四萬元。梁繼昌質疑,當局既然已設立罰款機制,但未完全跟從規定罰款,令人質疑當局執行程序是「是但執」,促當局索性修訂提交報告時限。
資助運動員備戰賽事亦惹議員關注,徐英偉解釋,基金理念是鼓勵有潛質的運動員,有更多機會到海外訓練及參賽,希望累積經驗,為日後正式賽事有更好準備。運動員要為大型賽事定目標亦有困難,例如參加全運會,運動員在申請資助階段,賽事未抽籤,難以具體評估激烈程度,申請資助時會「預鬆啲」導致與實際支出有差異。
至於申請者遲退還餘款問題,審計報告發現有同一申請者,在2017至2019年間八度遲退還餘款,但仍持續獲批資助,遭多名議員質疑當局監管不力。體育專員楊德強指,當局有定期頻密地追收退款,但承認即使同一申請人屢追屢勸,仍欠積極回應,現有指引下未有罰則。徐英偉表示,沒有罰則情況不理想,當局檢視機制改善,同意考慮加入罰則。
■記者鄭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