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姚少康(23歲)面對襲擊傷人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控罪分別指他於去年9月14日在牛頭角東九龍文化中心地盤外襲擊尹廣培,以及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明街公園外管有兩支汽油彈。案件將於本月15日在區域法院進行正式認罪程序。
法官李運騰批准被告下周其中兩天可離開居所數小時,出席亡母喪禮,另准他昨天離家數小時,好讓他與代表大狀開會。被告在上述三天均獲豁免向警署報到。
被告上月20日到高院申請保釋,獲李官准以10萬元現金、另加父親交出10萬元人事擔保外出候訊,但規定被告須每日向警署報到、不可離港,亦不可離開住所,但有需要時可到醫院陪伴母親,惟每天限逗留一小時。
案件編號:HCCP626、62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