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線鬥低】 同股不同權次輪諮詢 新交所「乜都得」?
新交所同股不同權
港交所(388)力推上市改革容吸納新經濟企掛牌,新加坡交易所亦步亦趨,今日推出第二輪、為期一個月的諮詢,新建議的上市要求與港交所看齊,部分更寬鬆,當中不限公司性質,以及不設額外的市值門檻。
在新交所諮詢文件中,提出數項雙重股權架構的合適性要求中,包括考慮申請人的商業模式是否能快速增長、特權股股東持有人對於公司的貢獻、是否有資深投資者參股等,有別於於港交所在其諮詢中提出最低100億元市值、公司必須為創新企業等要求。
新交所去年2月提的首輪諮詢就特權股提出具時效性的日落條款,今次在諮詢文件中剔除,改以在特定條件變普通股,例如在股東辭任董事、轉讓手上股份等;另外5億新加坡元(約29.7億港元)市值要求亦未有在是次諮詢中重新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