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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暴之戰】居港台籍經理被指塗污警署外橫額兼襲警 疑另涉三宗同類案件

蘋果日報 2020/03/27 12:12

刑事毀壞抗暴之戰黃麟傑台灣手足塗污橫額

居港12年的台灣籍跨國企業人事部經理,去年9月疑用黑色噴漆塗污懸掛警署外的招募警察橫額,被發現後涉嫌襲警,被控刑事毀壞及襲警罪,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控方透露被告或涉另外三宗同類案件,需時調查。
被告黃麟傑(49歲)被控在去年9月30日,在黃竹坑道香港仔警署外,用黑色噴漆損壞兩幅橫額,並於同日同地襲擊警署警長X。
控方申請被告暫不用答辯,因仍需調查被告牽涉的另外三宗同類案件,翻查閉路電視及比對油漆及筆迹,但不反對被告保釋。辯方申請保釋後,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批准被告以現金1萬元擔保,其間不得離港,須每周向警署報到及居於報住地址。案件5月22日下午在東區法院再訊。
據了解,當日警署外兩幅橫額,分別宣傳打擊酒後駕駛以及警察招募活動,被人用噴上「721」和「831」兩組象徵性數字。
聆訊時法庭傳譯一直以普通話向被告傳達內容,至聆訊尾聲裁判官讀出保釋條件時,被告突然透過傳譯表示能聽得懂廣東話,毋需傳譯協助。據知,被告在港居住及工作達12年。
裝修工涉藏違禁武器
另外,一名裝修工去年9月涉在家中藏有鐵蓮花、伸縮棍及金屬彈珠等武器,被控三罪,今晨同在觀塘法院提堂。兩項管有違禁武器控罪,指被告梁彥中(25歲)去年9月30日在葵涌梨木樹邨單位,管有指節套及重力操作鋼棒;另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控罪,指他同日同地管有兩支彈叉、一個彈射器、三袋金屬彈珠及玻璃彈珠。
控方申請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透露在被告家中搜出3部通訊器,需由通訊事務管理局檢驗。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辯方申請保釋後,同獲徐官批准以現金1萬元擔保,須每周向警署報到及居於報住地址,不得離港。案件4月24日下午在東區法院再訊。
【案件編號:KTCC339、3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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