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樓行.專欄︱港人在日本開設公司及銀行戶口基礎(張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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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成立公司的基本流程主要可分為三大步驟。第一,製作並公證公司章程,需要明確表明公司社長(即代表取締役,亦即股東)的姓名、住址,以及公司註冊地址等內容,當客戶提供資料後,製作和公證材料的環節就由日本的行政書士操作。第二,制訂未來兩年公司的計劃,並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劃將資本金匯入到日本銀行戶口。第三,向法務局遞交公司申請,而這個步驟須由日本的司法書士操作。以下將重點說明三大步驟須留意的地方。
首先,是關於外國人(非日本當地居民)在成立公司的問題。自2015年3月16日開始,即使公司的社長(即代表取締役)作為「三無外國人」(即在日本無簽證,無住址,無住民登錄)的情況底下,也可以成立公司。日本當地政府廢除了在日本成立公司時,代表取締役中必須有一位是日本人的制度。因此,就算所有出任社長(即代表取締役)的人是居於海外的外國人,也是可以在日本成立公司。
解決了外國人公司社長(即代表取締役)的問題後,第二個步驟就是要將資本金匯入到日本當地銀行戶口。從公司成立的流程來看,在日本申請成立公司前,要先把資本金(500萬日圓)匯到日本當地銀行賬戶裏。但是香港人作為沒有在日本生活過的外國人,哪來日本當地的銀行賬戶呢?看似困難重重,但卻不容忽視一個為外國人成立公司開設的特例。於新制度下,當發起人,以及公司成立時的社長(即代表取締役)都是在日本國內沒有住所的外國人的時候,可以使用跟公司沒有關係的第三者(自然人或公司)賬戶。
2016年12月20日起,可以接受公司資本金的日本當地的銀行範疇被重新定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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