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德學校前男助理不認罪 擬指控罪違《基本法》
興德學校張錦輝陳章萍影子學生未經准許而逗留在學校內
爆出「影子學生」及校政管理混亂的屯門興德學校,前校長陳章萍所聘用的男助理涉嫌在喪失教師資格後仍留校工作。男助理否認10項「未經准許而逗留在學校內」罪,辯方今早表明會於審訊時提出控罪違反《基本法》中有關人身自由的條文。
另外,控方表示會傳召17名證人,包括教育局人員,以及興德的職員。據了解,控方不會傳召興德的前校長陳章萍;而辯方則會爭議警誡口供。審訊預計3天,裁判官籲控方在辯方不爭議的情況下,盡量減省證人。
控罪指,被告張錦輝(43歲)曾是准用教員,而其准用教員許可證已被取消,而他於今年3月30日至4月11日間,在未經常任秘書長書面准許,不得進入或逗留在任何學校。案件於明年3月8日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