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市汐止區一名陳姓男子,07年3月間,替一名陳姓女子接送及照顧當時未滿14歲的女兒,由於女童中度智障,於是陳男趁機性侵女童。
陳男一審時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半,並上訴二審審理中。陳女另提附帶民事索償,士林地院審酌陳男從事資源回收業,月入不到2萬元,判賠精神慰撫金80萬新台幣(約20萬港元)。
法院調查,由於女童患有巴達威利綜合症(Prader-WilliSyndrome),故發展遲緩,致中度智障。陳男利用課後接女童至張姓友人家中聊天時,晚間趁機性侵女童,反抗則毆打,直到女童向學校老師反應下體疼痛,經警方查證,才揭發其性侵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