鑄造「重寶」的,唐肅宗是第一人。但利用這種貨幣政策增加國家收入,製造通脹的,第一個是楚莊王,第二個是周景王,比唐肅宗早近2000年。但當時不是叫「重寶」,而是叫「大錢」,但卻是相同的東西。現在說到,究竟應該是劣幣驅逐良幣,還是良幣驅逐劣幣呢?或者是張五常所說的,兩幣兩價呢?從歷史的經驗來看,三種情況都發生過。分析這個問題的人,似乎都忘記了一件事,就是政府立法的影響力。立法是有影響力的,但是影響力有限。所以,究竟是發生哪一種情況,得看劣幣有多劣,良幣有多良。如果劣幣不太劣,政府法律便能發揮作用,劣幣驅逐良幣。但如果劣幣都頗為惡劣,大家就開始不理法律了,結果就是張五常說的兩幣兩價。如果劣幣劣得不能再劣,就反過來,變成良幣驅逐劣幣,沒有人肯收劣幣了,就是法律規定了,到時也不能違反經濟定律。周顯大師隨手一寫,就破解了這個爭拗頗多的經濟學疑難。因此,我要寫一本關於貨幣的專著,也就不足為奇了。周顯投資者、八卦公、知識分子本欄逢周四刊出